茶园电厂 张明
本月是安全月,今年安全月主题中有一个比较关键的词语——“隐患”。那么“隐患”是什么?什么才算“隐患”,隐患是不是风险,是不是缺陷?这些在安全管理中是比较容易混淆的概念,也是众多安全管理人员颇具争议的话题,下面就这些话题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什么是“隐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是这样定义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单纯的把设备缺陷、装置性违章这些就认为是隐患,这是有失偏颇的。隐患中的“隐”即潜藏、隐蔽,“患”就是祸患,不好的状况。从字面意思不难看出,隐患最重要的就隐蔽性,就是不容易发现,显而易见的设备缺陷是不能算隐患的。在隐患的定义中,物的状态很重要。举个简单例子:转动设备没有加防护罩算不算隐患?其实旋转机械设备在没有转动的时候是没有隐患的。但是如果转动起来了,那就存在隐患了,因为它的状态发生了变化,由安全的状态转变成了不安全的状态,在没有转动起来之前只能算是风险。当然,风险有多大又涉及到风险值和风险分级的问题。所以,风险和隐患是非常容易混淆不清的,如果把本应属于风险和缺陷的归结于隐患,那么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处处都是隐患,这显然是不正确的。隐患的根源在于风险,风险没有辨识出来进行有效的管控就会成为隐患,隐患没有的得到有效的排查治理最终在各种必然因素偶然的出现后就会发生事故。
“双重预防机制”的第二重就是隐患排查治理。那么,隐患又应该如何排查呢,是不是某一个人或组织几个人一起到车间各个角落去转一圈就算是进行了隐患排查呢?这样的认识也是非常片面的,而且在很多时候大家都是这样做的。很多人开展的隐患排查,只是停留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因素这些方面。其实,隐患排查是多方面多维度的,不能仅仅局限于生产现场。安全生产投入不合理,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不到位,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安全教育培训走形式等等这些基础工作没有做好而形成的隐患可能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更大、更隐蔽,只是因为表现得不够直接不易被发现而已。每一次事故的发生,追根溯源都或多或少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故此,我们在开展隐患排查时,尤其不仅要重视现场常规的安全检查,更要多注重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这样才能确保隐患排查能做到全面彻底。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所以,我们在日常的安全生产活动中,正确认识隐患才能真正识别隐患,才能更好的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才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才能为企业的安全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