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江水电厂雷公滩水电站大坝安全鉴定工作顺利完成州级审定并印发鉴定报告书。
雷公滩水电站位于贵州省罗甸县逢亭镇境内,大坝座落于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红水河一级支流蒙江下游,距罗甸县城26km,工程于1991年完成初步设计,1992年7月动工修建,1996年3月主体工程完工,水库下闸蓄水,1996年11月全部完工,1997年1月9日通过贵州省水电厅组织的竣工验收。工程主要任务为发电,电站装机容量2×4200kW。
由于原设计原因,雷公滩水电站大坝于2008年、2014年均被评为“二类坝”。蒙江水电厂高度重视二类坝的整改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生产技术部和电站配合成立专班全力开展“二类坝”摘帽工作,积极咨询、走访有关专家、主管部门及原设计单位对前两次大坝安全鉴定提出的整改困难项问题查找解决办法,同时按现行规范要求补充开展工程质量和金属结构专项检测工作。

2024年4月,蒙江水电厂多次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和评价单位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水库枢纽进行了现场复查,重点对大坝、溢洪道、底孔、引水系统及下游消能防冲等进行检查,开展工程质量评价、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结构安全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等工作。2024年9月,黔南州水务局完成雷公滩水电站大坝安全鉴定报告核查,同意通过了雷公滩水电站第三次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经鉴定,雷公滩水电站大坝安全性态为正常,大坝综合评定为“一类坝”。
蒙江水电厂雷公滩水电站大坝顺利完成“二类坝”摘帽工作,既证明了大坝的安全可靠性,又肯定了雷公滩水电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及大坝存在问题整改取得的成绩。接下来,蒙江水电厂将认真落实本次鉴定要求,持续抓好水库大坝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确保大坝安全稳定运行,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通讯员 翁明爱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