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北电厂 朱照红
过去的2024年,贵州金元下属各三级单位的党支部都按照贵州金元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党建+安全生产”这一专项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安全生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可否认,“党建+安全”专项工作的开展,确实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但是,作为一名基层党支部书记,我一直在反思2024年“党建+安全”专项工作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2025年党支部在安全管理上又该如何抓?
我们要评价2024年“党建+安全”专项工作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就一定要结合这一专项工作方案出台的历史背景。实际上,“党建+安全”专项工作方案是在贵州金元面临比较严峻的安全形势情况下出台的,其宗旨是想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作用,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开展来提升基层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从而扭转被动的安全生产局面。其中,提升基层员工的安全意识又是这一专项工作的重点。但我们真正有效提升了多少员工的安全意识呢?恐怕每一位党支部书记心中都有一册确切的账本。可以说,有的员工稍作引导其安全意识便有所提升,而有的员工不管怎么培训都是原地踏步。是他们的安全知识不够吗?是他们的安全技能太低下吗?是他们年纪大记忆力不好吗?这些都是浮在表面上的答案,深入了解和分析不难发现,是长期在安全的环境中形成的惰性降低了他们的安全意愿。面对熟悉的工作,面对熟悉的环境,即便发现周围的人或事存在安全风险或隐患,他们从内心上也不愿花费精力去消除风险或隐患,总是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歪理来安慰自己。安全知识不够可以学习,安全技能不够可以培训,而安全意愿不够则很难通过学习和培训来增强,因为他是来自于一个人内心对安全的主动需求与渴望。
在安全管理的理论上,安全意愿、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是一种进阶关系。一个人如果有强烈的安全意愿,他必然会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会随时审视自己是否具备足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从而主动找差距、补短板。当我们知晓某个人安全知识和技能不够,安全意识不强,不管怎么对其培训或讲道理都改变不大时,不妨换个思路,从“个人的安全责任”“个人的安全利益”“个人家庭的期盼”“个人对家庭的支撑”“违章违规对己和家庭的伤害”等方面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其增强安全意愿,扭转“要我安全”的被动,实现“我要安全”的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