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黔水办〔2018〕19号)的相关规定,清水河毛家河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由贵州智盛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清水河毛家河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018年12月1日,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源分公司主持召开了清水河毛家河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成立验收组,形成了《清水河毛家河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将清水河毛家河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验收鉴定书、监测总结报告在公司官网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18日。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我公司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雷明江:13885372936
报告编制及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俊:13688519937
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源分公司
2018年12月14日